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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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全市广大未成年人家长的一封信
又是一年草长莺飞,又是一阵读书声声,随着2022年1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正式实施,父母“依法带娃”的新时代正式开启,家庭教育已从“家事”上升至“国事”,依法带娃成为了每个家长必须承担的责任。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础细胞,是个体成长和发展的第一环境,家长则是塑造孩子品行、性格的第一任老师。“子不言,父之过;教不严,师之惰”,中华民族自古便高度重视家庭教育,“孟母三迁”的故事家喻户晓、影响深远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工作,对家庭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,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,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、提供了遵循。 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着重强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培育、引导和影响,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;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、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,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,用正确思想、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品行和习惯。未成年人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,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,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;没有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家长要定期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,有效解决了“养而不教”“教而不当”的问题。 为呼应“双减”政策,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也有明确规定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管,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,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,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。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、休息、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,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,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。 新的学期已经来临,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倡导广大未成年人家长认真学习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,转变家庭教育理念,注重家庭教育建设,树立传承优良家风,构建和谐、文明、幸福、温暖的家庭氛围。同时,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以自身为榜样,自觉抵制违反法律规定的言行举止,为未成年人健康、快乐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。 拳拳之心、一片真诚。孩子是父母的心头宝,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,让孩子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心愿。少年智则国智,少年强则国强,少年独立则国独立,少年进步则国进步,我们愿与家长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共同铸就祖国未来的基石!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3日